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宁波市人民政府批准,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下列一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
序号 |
地块名称 |
坐落位置 |
土地用途 |
出让
面积
(平方米) |
规划指标要求 |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限高(米) |
|
1 |
东部新城中心商务区A3-20#地块 |
位于东部新城中心商务区,惊驾路以南,海晏路以西,西面、南面以规划支路为界。 |
商务金融 |
13809 |
6.6 |
10 |
70 |
130 |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竞买资格、要求等条件见挂牌出让文件和规划控制文本,并以其为准。
三、挂牌出让文件购买: 2011年4月15日起可到挂牌现场购买挂牌出让文件,地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1号土地交易业务窗口(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东区1幢国际商务大楼13层),联系电话:0574-87187142 87187151。
四、保证金交纳与资格申请: 申请人应到出让文件指定的开户银行交纳竞买保证金,并按出让文件要求到挂牌现场提交书面申请资料,确认竞买资格,参加挂牌报价。资格申请时间2011年4月15日至4月27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11年4月27日下午4:00(银行到帐时间)。 五、挂牌报价与现场竞价: 申请人于2011年4月15日至4月27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和4月28日上午8:30—10:00进行报价。挂牌报价截止时,若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已报价的竞买人要求继续报价,进入现场竞价程序,现场竞价4月28日下午2:30开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