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东部新城开发建设领导小组的决定和规定;
负责编制开发建设计划;
负责规划、土地、建设项目报批;
负责征地拆迁安置等前期工作;
负责开发建设中的管理工作;
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